非法经营期货,终将害人害己!
作者:沈锡林 更新时间 : 2017-10-11 浏览量:563
案情简要:2014年10月,被告人袁某、沈某、王某等4人合伙出资成立湖州某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湖州某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未经核实湖州某瑞得珠宝有限公司是否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或授权的情况下,成为对方的“期货交易”代理商。2015年4月某航投资被湖州市工商局查处。后该4人在明知公司不具备介绍期货资质的情况下,继续参与招揽客户到订购系统投资,截止案发侦查机关查明袁某非法经营数额人民币576080元,非法获利199980元。2015年8月袁某被湖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由沈锡林律师担任袁某辩护人进行辩护,同年9月通过申请成功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争议焦点:辩护人对该案的罪名认定无异议,但对非法获利数额的认定有异议,后在庭审阶段,经辩护人大量查阅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案卷材料,提供了关键证据证明袁某违法所得实际为79992元,并进行了积极的罪轻辩护。
法院判决:后吴兴区人民法院在庭审中通过法庭调查、辩护人提交证据、辩护人的积极罪轻辩护、当事人的积极退赃等,于2017年9月29日判决袁某缓刑。
律师辨析要点:该起案件的辩护要点为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所得具体金额,因为侦查阶段案卷材料一般当事人及家属无法查阅,因此自我辩护存在一定盲区,此时委托律师,便可以妥善解决该问题,有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
沈锡林律师提醒:当今社会投资理财,一定要多看多问多核实,切记不要盲目投资,无资质的不论回报多高(一般都是假的),均不予理睬,否则换来的是多年积蓄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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